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级全体新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教育在校生学籍数据管理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27号)文件要求,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级全体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的核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日期
自2023年4月28起至2023年5月15日止。
特别提醒: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的学生,将影响学历证书的电子注册。
二、核对方式
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 :www.chsi.com.cn), 点击 “学籍查询”,进入学信档案系统,按系统要求进行实名注册。
注意:学生注册账号时所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必须与学校学籍注册数据库内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否则无法查询到学籍信息。
2. 注册或登录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进入“帮助中心”,按提示处理。
三、核对内容
1.学生个人身份信息。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信息等。
2.学籍注册信息。特别说明:已办理转专业的学生,学信网上仍显示原录取专业信息,预计于本学期末更新为现专业信息。
四、关于专升本学生原有学历清查的说明
根据招生政策和教育部要求,新生注册时会对专升本学生的前置学历进行复核,发现不符合资格或有疑问的,将列入清查名单(名单已另发给各相关学院核查)。被列入清查名单的学生,需在前置学历复查通过后方可查询到本科学籍注册信息。对须进行前置学历资格复查的学生,学校将逐一核查学生的身份证、前置学历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材料(见附件),排除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情形,明确学生符合现就读学籍的前置学历资格要求。
现将学历清查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和处理办法说明如下:
1.根据教育部对成人教育专升本学生录取资格的定义,专升本学生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且原学历的毕业日期必须早于专升本入学日期;
2.如核查过程中发现有如下情形的,学生需按规定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1)前置学历毕业后变更姓名的,需提供相关户籍佐证材料;
(2)前置学历注册信息因变更(错号、重号)、重复户口、虚假户口等,致学历信息与现实际户籍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供详实的户籍变更佐证材料,且学生需提供县级以上派出所联系方式以便学校致函核实学生身份信息真实性,并配合学校做好图像信息对比;
(3)前置学历注册信息登记为士兵证件号的,需提供部队人力资源科出具的身份证关联性证明。
3.如学生持有的原学历属于以下情况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1)原学历非教育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即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得到,且无法在学历认证机构获得认证报告的);
(2)原学历毕业日期晚于专升本入学日期的(俗称为套读);
(3)原学历证书的个人信息与本科录取时的个人信息不相符,且无法提供县级以上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证明两者为同一人的。
五、 核对结果反馈
如学生个人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有误,请及时与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部联系。
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4月28日
本文标签:东莞成考成考公告东莞成考华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继续教育2023级新生核对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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