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案例题(每题15分共30分)
1、女青年杨某在治病期间,同意医院将其与医生的谈话场面及病体拍照。此后,医院多次将这些照片在专家参加的研讨会上向与会者出示。一次,该医院为宣传优生优育,举办了为期1个月的“优生优育展览”。展览中选用杨某两幅照片,一幅是杨某和其他患者一道与医生座谈,其中杨某的形象非常丑陋;另一幅是杨某的眼睛部分用布条遮盖的病体裸照。杨某知道上述两事后非常气愤,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医院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人身权,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问:
(1)医院的上述行为是否构成对杨某人身权的侵犯?
(2)杨某可否请求得到法律的保护?
2、甲乙丙三村分别按20%、30%、50%的比例共同投资兴建了一座水库,蓄水量10万立方米,约定用水量按投资比例分配。某年夏天,丙村与丁约定当年7月中旬从自己的用水量中向丁供应灌溉用水1万立方米,丁支付价款1万元。供水时,水渠流经戊村,戊村将水全部截流灌溉本村农田。丁村因未及时得到供水,致秧苗损失5千元。丁村发现丙村故意不给供水,遂派村民将水库堤坝挖一缺口以放水,堤坝因此受损,需花2万余元方可修复。因缺口大,水下泻造成甲村鱼塘中鱼苗损失2000元。由于发生了上述情形,乙村欲将其30%的份额转让给庚村。问:
(1)本案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
(2)丙村与丁村之间的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3)丁村秧苗损失可向谁索赔?为什么?
(4)甲村鱼苗损失应由谁赔偿?为什么?
(5)乙村欲将其30%的份额转让给庚村,乙村应履行何种义务?甲、丙享有何种权利?
答案:
1、(1)医院将杨某照片在专家参加的研讨会上向与会者出示,是为了科学研究,不构成侵权;但展览杨某的病体裸照侵犯了杨某的名誉权。
(2)杨某可以求得法律保护,有权要求医院承担侵犯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2、(1)甲、乙、丙三村对水库的共有关系;丁村对甲、乙、丙的侵权关系;丁村对甲村鱼苗等损失的侵权关系;乙村瑟庚村的合同关系;戊村对丙村的侵权关系;
(2)有效。甲乙丙村对水量为按份共有,丙村有权把自己的份额转让他人。
(3)向丙村索赔。合同不履行而造成的损失向另一方当事人索赔。
(4 )由丁村赔偿是丁村的侵权行为(挖缺堤坝)造成的鱼苗损失。
(5)乙村应通知甲、丙村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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